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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教学基本规范
2019-10-01 06:33   审核人:

 

课堂是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必须保持严肃、安静、清洁和整齐。为了有效组织课堂教学,规范课堂教学秩序,营造良好的课堂氛围,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现特对我院课堂教学基本规范作如下具体要求:

第一条 教师课堂基本规范

(一)教师应提前10分钟,携带教材、(电子)教案、课表、学生名单、课件等教学材料进入教室。教师在课间应该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询问或查看学生到课情况,并做好授课前准备工作,在上课铃响后立即开始授课。

(二)教师应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真诚亲切。

(三)上课铃响,教师站于讲台正中,面对学生点头致意,全体学生保持肃然、安静状态,教师正式开始讲课。所有本科生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师原则上应站立授课。授课结束时,教师要明确宣布下课。下课后,值日生应主动协助教师整理携带的上课物品。

(四)教师应保持教态自然、手势得体、适度;普通话教学、语速适中;语言规范、声音洪亮、吐字清楚。

(五)教师在课堂内应坚持正确、积极、健康的政治和价值导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教学,启迪学生思维。教师不得在教学活动中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和其他错误导向,教师严禁在课堂内非议党和政府,禁止利用课堂进行自我炫耀或贬低、诽谤他人。

(六)教师对学生的发言请求,在语言及肢体语言上要体现足够的尊重,对学生发言的评述要中肯,要带有鼓励性,禁止使用侮辱性语言及肢体动作。

(七)教师应对课堂秩序进行管理,形成良好的共同育人氛围。教师应坚持正面教育,以理服人;教师须对学生迟到、早退、随意进出课堂、大声喧哗、课堂上私语、睡觉及其他违反课堂纪律等行为进行干预、制止和批评。

(八)教师更换上课地点、上课时间及请他人代课须向教务处提交申请并得到许可。

(九)教师须做到不迟到,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中途不随意离开课堂。教师应避免手撑、身倚、脚抵讲台、课桌或后墙、手插衣兜、背向学生、眼看天花板等行为。

(十)在授课期间,教师应保持手机为关机或静音状态;教师不应在教室内外接听手机或使用手机及其它电子设备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十一)教师须在教室及走廊内带头禁烟。

第二条 学生课堂基本规范

(一)学生须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做好听课准备;将手机关机或调为静音,准备好教材等学习用品;禁止携带食品(含流质食品)、食具等物品进入教室。

(二)学生须保持着装得体,禁止穿拖鞋、吊带装、露背装等;女生禁化浓妆,禁止上课期间化妆、补妆。

(三)在授课过程中,学生若需要发言或提问,应先举手,征得教师允许后才能提问或发表意见。

(四)教室内男女生之间保持适度交流,禁止过分亲呢的言行举止,禁止高声喧哗;上课时,严禁迟到、早退,不得随意进出。禁止在教室及走廊内抽烟;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废弃物品请随身带离。

(五)学生在上课用同禁止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禁止翻阅与课程内容无关的教材、报纸、杂志,禁止在教室内喧哗、私语、聊天、睡觉。

(六)在课间,值日生要主动将黑板和讲台擦拭干净。若有(多媒体)设施故障,值日生、学生干部或其他可能排除故障的同学应动上前帮助教师。

(七)学生干部应协助教师管理好课堂秩序,敢于对违纪同学进行警告或批评,同时作好相应记录,及时向年级辅导员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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