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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工作规定
2019-10-01 06:29   审核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院各部门要不断巩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要牢固树立教学质量意识和为教学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

第二条 为了逐步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障学院教学工作有章可循,维护教学工作的严肃性,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障学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学院必须建立教育管理组织,承担实施教学计划、监控教学质量等职能及建立科学的教学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

第四条 学院必须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等类似组织,审议教学计划、教学改革及科研等重要事项。

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教学管理一般包括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教学运行的管理、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教学基本建设的管理。

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以唯物辩证法等科学方法论为指导,注重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现代化,注意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等多元化的管理方式,以全面提高教学管理水平,避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

第二章 专业培养方案管理

第八条 具体参见《本科专业培养方案实施管理办法》

第三章 教学运行管理

在教学管理中,教学运行管理是按专业培养方案实施对教学活动的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其基本点是全院协同,上下协调,依据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和各项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运行,保证教学质量。

第十条 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各门课程进行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和重要依据。教学大纲应根据学院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以及本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地位,对本门课程各章节的基本内容、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和学时分配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结合党的教育方针、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制(修)订教学大纲。教研室初步拟订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教师、学生充分论证,交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报教务处汇总并初审,提交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经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第十 任课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认真组织教学,以保证教学工作的一贯性和连续性。学校、学院及教研室主任应检查任课教师执行教学大纲的情况。

第十 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授课教师必须遵守《教师教学工作规范》,保证课堂教学质量。教研室课程教学组教学组织的任务是:

(一)选用符合教师资格、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较丰富、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担任主讲教师。每名教师都要严格执行《备课试讲制度》。新上课、上新课教师、使用新教材、教学评价不合格教师必须经过试讲合格才能走上讲台;

(二)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讨论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讲义及教学参考书,认真填写教学任务书、编制教学实施计划、教案和讲稿,开展教学观摩活动,严格执行集体备课、试讲、听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以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突破口,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组织任课教师进行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的研究与改革,提倡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问题式等多元化教学方法的综合性应用;鼓励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等教学手段的应用,并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结合、灵活运用,扩大课堂教学信息量,增强教学效果;在教学过程中,引导学生积极主动思考,注重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岗位胜任能力的培养。

第十三条 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教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教学环节,要着重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培养,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都要制定教学大纲和实施计划,认真组织管理。

(一)根据课程设置,实验教学必要时可以单独设课,也可在相关课程内统一安排,教研室或实验室应根据《实验教学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本部门实验教学工作规范,认真组织实验教学和实验教学内容、方法的改革。要保证课程体系中实践教学的比重,促进实验课程中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开设,各类实验室都要对护理本科生有序开放。

(二)临床见习是护理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临床见习,为学生更好理解和掌握所学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提供帮助,以及为毕业实习打下良好的学习基础。

(三)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是各专业教学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培养目标的最后教学阶段。要强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保证实习时间。加强对毕业实习质量的监控与评价,继续坚持和完善临床实习教学检查制度,加强对实习教学基地教学工作的指导。学生在进入实习前,要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等工作,毕业实习过程根据实习管理相关规定执行,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参加毕业考试,以检验临床实习质量。

(四)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的组织。在满足教学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组织学生全方位开展社会调查、社会实践、早期接触专业实践等活动。组织学生参加课外科研小组,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参加文体、演讲、辩论会等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将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并制定第二课堂学分要求。

(五)军事教育纳入专业培养方案,要长期坚持下去,以提高学生的国防意识和培养学生吃苦耐劳、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等良好作风。

第十四条 日常教学管理。学院教务科根据培养方案,各学期审核开课计划,各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要求认真填写教务系统相关数据及教学计划书,经学院教务科审核,报教务处审批备案。课程结束后,各教研室根据考试中心安排,组织完成各课程考试,对教学任务落实执行情况,教务科、教研室根据相应的教学管理办法进行检查与评价。在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和课程安排变更的审批,根据《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五条 教学档案管理。根据《教学档案管理办法》,明确各级各类人员职责,确定各类教学档案内容、保存范围和时限,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章 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

第十六条 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加强教学工作全过程的教学质量监控与管理,建立科学化、制度化的教学质量内部评估机制,以发现和解决教学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突破口,不断努力实现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

第十七条 加强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把三期教学检查、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制度化,实现教学工作评价与日常教学管理相结合。

教育教学研究

十八 开展教学管理及教育教学研究,要注重素质教育、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的培养,重视学生个性发展,实行因材施教。积极开展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方法、考试方法的改革。要深入进行比较教育研究,努力开展各种教学实验和教学改革试点工作。

十九 通过学校统筹规划与个体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好规划,依托学校教学改革工程的实施,开展各类教学研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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