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教办学函[2018]40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明书补办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办理办法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本人向学校教务处学籍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办理证明书,并填写相关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
二、毕业生本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彩色相片和电子相片(480像素×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文件大小在40K-100K,文件拓展名为JPG)。
三、如毕业生本人不能亲自到校办理相关补办手续,可书面授权他人代办。被授权人需持毕业生签名的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及补办证明书所需材料到学校办理。
四、办理时间:每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周(寒、暑假除外)。
五、在受理之日起,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在学校教学管理网站为毕业生发布原证书作废申明。
六、本办理办法即日起执行。
办理部门:教务处(行政楼三楼316室)
联系人:刘正桂电话:0851-28643606 (毕业证明书)
毛必婵电话:0851-28643606(学位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