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复审办法(修订)》《遵义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遵医校办发【2020】3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严格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个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现将柏晓玲资格复审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期:2023年12月14日-12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护理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联系电话:0851-28609057)。
附件1:
序号 |
姓名 |
导师类型 |
审核情况 |
1 |
柏晓玲 |
专业学位 |
合格 |
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