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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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关于2021年度院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1-03-11 14:58   学院科技与研究生科 审核人:

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关于2021年度院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位研究生导师及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全面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黔学位[2013]491号)精神,为鼓励研究生从事具有前沿性和开拓性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培养研究生创新思想和提高创新能力,护理学院决定启动2021年度院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院级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护理学院一年级、二年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2020级、2019级),具有一定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者。

(二)申报类型

1.经费资助项目:经评审后,资助前10项。

2.自筹经费项目:自愿申报,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无经费资助。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申报者具有较好的科研素质与基本条件。

2.项目选题紧扣学科前沿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有原创性,在科学理论、专业技术或研究方法上有所创新,研究方案科学可行,项目成果具有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和应用前景。

3.创新计划项目及研究内容原则上应与申请者所在学位点的学科及研究方向一致;

4.学硕申报的项目应以理论研究为主,着力解决理论研究中的问题;专硕申报的项目应以应用性研究为主,着力解决实践中实际存在的问题;申报项目不得与已经参与的导师研究项目重复,已经受到其他组织机构、基金资助的项目不再予以资助。

5.申请人每年只能申报一项创新计划,且参与项目不得超过2项;项目必须有一名教师指导,成员中必须有一名本科生参加,鼓励跨学科专业、跨年级组队申报;在学期间,在学术诚信道德方面有不良记录者,不得申请本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

6.申报者所在学科及其指导教师积极支持其创新课题研究工作,院级立项学院给予一定经费资助。项目指导教师应将项目实施作为重要的培养指导职责,通过项目实施对申请者进行严格规范的科研训练。

7.该项目研究周期为1-2年。项目结题后,项目承担人方可申请学位。

(四)申报程序及评审

1.申报人填写《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请书》交科技与研究生科。

2.学院科技与研究生科对申报的项目主持人及参与人资格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参加评审。

3.科技与研究生科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遵循回避原则,研究生导师不参与所指导研究生项目评审,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申请书及申请人答辩情况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4.根据专家评分,确定并公布院级立项名单。

二、经费使用及成果管理办法

1.项目管理实行导师指导下的申请人(研究生)负责制。对获立项资助的项目,资助经费只限用于与项目直接有关的支出,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截留或挪用,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经费使用范围为:调研费、资料费、实验费、材料费、版面费等,不能用于劳务费。

2.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三、申报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说明

请于2021年4月30日前统一将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报送至科技与研究生科(大连路校区荣殿楼4楼411室),将申报书和《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1年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418688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 艳、谌绍林

联系方式:28609057

附件【附件2.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0年度研究生科研基金项目汇总表.xlsx已下载
附件【附件1 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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