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
关于申报2021年护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教研室:
为了加强护理学科建设,以科研项目带动护理学科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护理学科科技创新能力和学科水平。我院决定启动护理学院2021年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应紧扣广大人民群众卫生服务需求,立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针对护理实践中的实际问题,凝练出具有研究价值的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探索护理科学发展的新理论、新模式、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强化科研工作要为临床服务的导向,鼓励跨学科的综合性、系统性课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护理学院及各附属医院的在职人员,具备良好的科研诚信,项目完成周期一般为2年。
2.课题申请人应当充分了解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发展现状与动态,能领导一个研究组开展创新性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当按照课题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的课题有重要的科学意义和临床实用价值,立论依据充分,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合理、具体,研究方案可行。鼓励开展多中心、交叉学科合作研究。
3.项目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最多参与两个项目,参加者在不能以变换项目负责人等方式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流程
1.请于2021年5月15日前统一将项目申报书(附件1)一式3份,报送至科技与研究生科(大连路校区荣殿楼4楼411室),将申报书和《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1年护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64186889@qq.com,逾期不再受理。
2.学院科技与研究生科对申报的项目主持人及参与人资格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项目将参加评审。
3.科技与研究生科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遵循回避原则,评审专家根据项目申请书/申请人答辩情况按百分制进行打分。
4.根据专家评分,确定并公布院级立项名单。
四、经费使用及成果管理办法
1.项目管理实行申请人负责制。对获立项资助的项目,资助经费只限用于与项目直接有关的支出,严格按照经费预算计划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严禁以各种名义截留或挪用,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2.项目发表的论文、专著等成果,均应标注“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及项目批准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联系人:杨艳、谌绍林
联系方式:28609057
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2:《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1年护理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