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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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2-04 14:41   学院科技与研究生科 审核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意见》(教研〔2020〕9号)《遵义医科大学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我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护理学院决定开展2021年院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课题组成员须是我院在岗教师,具有研究生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验;对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课题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

2.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及以上课题的申请。

3.课题负责人须自行编制预算,组建高水平的研究团队,确保课题质量,每个课题组成员5-7人为宜(含课题负责人)。

4.申报课程思政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之外,课题组成员至少应包含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或单位学生工作负责人等加入。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能申报:

1.已主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尚未结题的负责人。

2.近1学期内的教学事故当事人。

3.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近三年抽检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人员。

4.正在办理调离手续的人员。

5.课题研究期限内将退休的人员。

(三)经费预算

参阅《遵义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附件1)。

(四)选题范围

1.围绕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积极思考和选题,推进学院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及培养模式改革,深入推进产学研融合、校企平台共建,研究生教育发展战略、政策和条件保障,研究生学位授予管理,研究生教育发展理念、研究生教育国际化,研究生课程建设,教师教学能力、教学创新团队建设,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教学质量保障及监控体系等方面的改革问题。

2.大力推动“以课程思政”为目标的课堂教学改革,鼓励申报人结合专业特点,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课程育人目标之中,并落实到教学计划等。

二、材料提交要求

请课题申报人于2021年4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护理学院科技与研究生科:

1.纸质版: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

2.电子版:申报书(附件2)、申报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护理学院科技与研究生科邮箱hlxyyjsjy@126.com,邮件命名为申报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本着“择优评审、重点举荐”的原则,此次评出的院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将推荐申报到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

(二)课题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三)课题立项建设周期为3年。建设期满2年后,学院将对课题进行中期检查;建设周期满3年后,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课题验收。

(四)立项的课题发表论文等成果,均应标注“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题评价材料。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谌绍林、杨艳

联系电话:0851-28609057

附件:1.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

2.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

 护理学院

2021年2月4日

附件【附件3 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2021年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 遵义医科大学护理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申报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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