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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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组及工作职责
2011-04-21 17:27   审核人:

一、组织机构

组 长: 江智霞 张 莉
副组长: 邓仁丽 张咏梅 王万玲
成 员: 陈秀婵 沈海涛 郑喜兰 潘红平
张亭亭 陈凌云 曾芬莲
二、工作职责:
1、建立由院长、书记任组长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固定专人负责护理学院毕业生工作的具体事宜;
2、每学期召开两次专题会议讨论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制定工作计划,内容包含工作目标、措施和要点
3、建立完善使用毕业生就业管理操作系统,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护理学院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
4、掌握毕业生思想动态,加强毕业生离校教育,组织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
5、按照学校要求,对毕业生档案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分档并送交学生处档案室;
6、开展职业规划设计、就业政策咨询、就业形势分析、择业技巧指导、就业心理辅导、相关资料查询工作及就业面试培训;
7、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初次就业率达到70%,年终就业率达到85%以上。
遵义医学院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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