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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医学院教室管理规定(试行)
2016-10-27 10:30   审核人:

为了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使课堂教学有一个良好秩序和环境,规范教室管理,特对我院的教室使用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 为保证教学计划的实施,全院教室及多媒体教室由学校教务处及实验教学管理中心统一调配使用,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多媒体教室,违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第二条 院内有关部门需要借用教室,应提前与教室实验室管理科联系,经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使用。学生社团或节假日举行活动需占用教室时,应由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借用教室所进行的活动不能影响其它教室的正常教学活动和学生自习。凡未经同意或未办理借用教室手续而擅自占用教室者,教室实验室管理科有权令其退出,并予以相应处理。

第三条 教室实验室管理科负责教室多媒体设备与软件系统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定期进行磁盘整理,课前排除各种故障,调试好设备,保证多媒体的正常使用。多媒体教室使用实行登记制度。课前由专人负责领取多媒体机柜钥匙和遥控器,课后关闭电脑、投影仪和多媒体柜,将钥匙和遥控器返还值班处。

第四条 任课教师需熟悉多媒体系统的基本操作,不得自行安装操作软件。如因教学要求需要安装相关软件,应事先与教室实验室管理科联系。如遇多媒体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教室实验室管理科反映。

第五条 任何人不得擅自搬动、拆卸、修理教室内的教学设备。教室内教学设备出现故障,教室实验室管理科必须及时维修,确保教学正常运行。

第六条 教室是学习的主要场所,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教室内组织娱乐性质的舞会、晚会、用餐、聚餐等活动。

第七条 学生不准赤膊、穿拖鞋进教室上课或自习,上课坐正,不准坐在桌子上、站在椅子上。学生应自觉保持室内规整、清洁、明亮,在教室内不准吸咽、随地吐痰、乱扔杂物。要爱护教室内门窗、窗帘、桌椅、灯具、仪器等公物,不准随意挪用和损坏。不准在桌椅、墙壁、黑板、门窗上乱写、乱画、乱刻。自习期间要保持室内肃静,不准在教室内打扑克、下棋等与学习无关的活动,任何时间都不准在教室内喧哗、打闹。凡违犯本守则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及赔偿。

第八条 教室内多媒体投影系统是学校贵重教学设备,任课教师在使用中应倍加爱护;严禁学生在控制台涂写、刻划和使用设备。凡学生擅自使用、损坏、捣毁设备者,视其情节轻重批评教育、赔偿经济损失以及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九条 本规定由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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