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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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辅导员工作职责
2011-04-21 16:56   审核人:
1、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拟定本年级学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确保学生的安全稳定。
2、积极开展调研,及时发现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研究和总结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特点,改革和完善学生工作体制。
3、负责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各项学生工作的布置、落实和督促、检查。
4、负责对本院违纪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进行调查、处理,将调查结果和初步的处理意见上报。
5、协助财务处教育和督促学生,按时缴纳学费,做好欠费催缴工作。
6、负责安排和督促本院学生的评优,做好学生评定工作和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7、协助学院相关部门负责本院迎新工作及始业教育工作。
8、负责本院学生的军事训练及国防教育工作。
9、负责年级见习生、实习生的安排及进点教育,督促检查各实习地的日常管理,经常同见、实习医院保持沟通、联院。
10、协助学院相关部门负责本院毕业生就业指导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推荐工作。
11、负责做好学生工作例会及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工作。
12、同任课教师建立定期联院,争取社会、家庭与学校教育协力配合,共同做好对学生的教育和培养工作。
13、组织和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和各种社会实践,帮助他们在实践活动中受教育、增知识、长才干。
14、深入学生宿舍、课堂,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并帮助他们克服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
15、指导本院共青团和学生会的工作,培养学生干部,协助院党学生支部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
16、完成院领导及学校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遵义医学院护理学院
2009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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