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治建设
1.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领导下,当好书记的助手,坚持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按照学校党委的精神,以及学校各职能部门对学生工作的各项工作部署,全面负责分管的全院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教育和管理工作。
2.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政工作的根本遵循,组织制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实施办法,拟定学年学生工作计划,制定突发事件预案及防范措施。
3.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切实抓好校内巡察问题整改,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形成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
4.坚持党对院系工作的领导,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负责抓好院系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德育工作。
二、业务工作
5.负责学生有关活动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贫困生认定,勤工助学、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奖学金、评优奖惩等工作。
6.按照学校党校的要求,确保学院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任务的完成;组织实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考察、教育和发展等工作,做好学院学生党建工作。
7.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做好新时代院系宣传思想工作,强化日常指导督查。
8.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组织开展符合大学生特点的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创造性的开展学生各项工作,努力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9.负责对学生党支部、学院团委、学生会、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考核工作,做好干部队伍建设。
三、其他
10.完成学校党委和有关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完成书记、院长交办的其它工作。